讓農民在電商大戰中也能“分一杯羹”
剛剛過去的“雙11”,各路電商使盡渾身解數、大戰酣暢淋漓,而農民則更多的只能是看客。
在互聯網時代,數字經濟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,也改變著傳統產業的生產方式和組織形態。近年來,作為最傳統的農業也搭上了數字經濟的順風車,農產品電商風生水起,電商已成為農產品銷售的一個重要渠道。有關部門數據顯示,農產品網絡零售額已連續幾年保持了兩位數的快速增長。
然而,農業的天然屬性及其產業的“弱質性”,讓農產品“上網”有些水土不服,產生了很多“錯配”。一是農產品單價低、利潤薄,而電商平臺要的是流量、拼的是價格。二是農產品普遍缺少品牌,而網絡營銷首要的就是辨識度。三是互聯網經濟對從業人員要求高,而農民大多缺乏市場意識和專業知識。
這些錯配,讓農民在面對互聯網時,只是多了一條賣產品的渠道而已;電商于他們而言,甚至是另一種意義上的菜市場或者二道販子。東西確實比以前好賣了,而且通過冷庫和物流,農產品可以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。但總體而言,價還是那個價,甚至面對頭部電商或者大網紅時,農民還不得不接受被詢價帶來的壓價現象。
其實,大家的日子都“不好過”。農產品生鮮電商,不論前置倉還是倉店一體模式,以及近幾年興起的社區團購,都沒能找到一條可持續盈利的路徑。就連這兩年大火的直播帶貨,網紅們都因為坑位費和高傭金而對農產品提不起興趣,偶爾開場推薦幾件產品也是為了賺流量。相對而言,頭部電商更加游刃有余,但同時網絡上也存在為了降價以次充好、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等農產品電商亂象。
因此,甚至有專家得出“農產品不適合進行電商銷售”的結論。是不是如此呢,農民能不能一起分享數字經濟的紅利呢?筆者認為,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一種趨勢;手機成了“新農具”,也帶給農民親身參與電商的可能。電商更多的是一個平臺、一種媒介、一條渠道,而且比傳統的銷售多了不少便利性、快捷性和舒適性,符合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那么,這其中的關鍵就在于如何讓參與農產品電商的各方都能夠受益,尤其是農民能從中“分一杯羹”。筆者以為,讓最源頭的、直接參與種養殖的農民參與到電商中來,恰恰是推動交易更可持續發展的“不二法門”。要建立“政府+電商+新型農業經營主體+農戶”的合作機制,讓農民在產業鏈上受益。
首先政府要有規劃,主導區域農產品公用品牌的打造和建設,對電商發展要有布局,統籌借助頭部電商和發展地方電商,鼓勵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發展相關產業。其次電商要有機制,針對農產品銷售要有特殊措施,避免單純“唯流量論”,規范直播帶貨等行為,留一部分利益給農民。再次農民要有組織,通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抱團闖市場,同時建立好利益聯結機制,讓普通農戶也能分享電商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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